婚姻法新规: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现在有答案了

分居两年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婚了?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往往是因为各种原因,有感情破裂的,也有分居的,那怎样才能自动离婚?分居两年是不是就可以自动离婚了?


其实,在我国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绝对没有自动离婚一说。


离婚必须要经过某种官方(或法院或婚姻登记机构)认可的形式,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完成。除非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只是法律不保护的同居关系,那可以自行结束,只要是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就不存在自动离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所以,分居不可能自动离婚。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


李某和王某经过邻居的介绍,走到了一起,并于2012年3月结婚,一开始以为是很美好的一段婚姻,但是谁也没想到婚后李某经常用着工作的借口外出出差,并且一去就是好几个月,也没消息,也不曾回来。


王某开始担心,给李某不断地打电话,但是李某都不曾接听,最后,李某告诉她自己要出去住,要和他分开住,分居。日子一天天过去,王某无可奈何,只得求助法院,让判决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比如说,一个在深圳工作,一个在上海工作,这种夫妻分隔两地的情况算不得分居。


法律上界定的分居基于的判断基准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双方感情不和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双方分开居住的情况。


并且夫妻间的义务已经不互相履行,这种情况才属于分居,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异地工作导致分居,这算不得分居。


简洁的说,分居就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并未共同生活,且互相不履行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夫妻义务。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5.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非法同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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